金冠股份(300510) - 金冠股份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12修订)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4] - 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小组设置 - 战略投资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另设副组长一至两名[5] 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日通知全体委员[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委员可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17]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委员职务[18]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用通讯表决[20]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出席及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28] - 议案获规定有效表决票数,宣布后签字生效[22]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0] - 主任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情况,违规可要求纠正[31] - 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和记录人需签名[3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3] - 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25]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