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股份(300510) - 金冠股份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的制度(202512修订)
金冠股份金冠股份(SZ:300510)2025-12-05 08:46

重大交易界定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7]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7]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7] 关联交易界定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担保除外)[8] - 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除外)[8] 其他重要情况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11]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8]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18] - 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第一责任人[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材料保存期限为10年[22]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报送相关机构[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程序包括知情人告知、填写表格、核实报备[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5] - 公司向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并签保密协议[26]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并采取补救措施[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将追究责任并2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机构[28] - 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