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资环(600217) - 中再资环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制度相关 - 制度于2025年12月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财务差错界定 - 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值超1000万元[5] - 更正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审计资产总额10%以上且超1000万元[5] 信息披露差错界定 - 年报信息披露涉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等属重大错误[6] - 年报信息披露涉金额占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且超5000万元以上重大合同属重大错误[6]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属重大差异[6] 责任相关 - 董事长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7][8]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1][14] - 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1]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