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资环(600217) - 中再资环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内部控制制度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制度于2025年12月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全面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至少每年开展一次[4] -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性负责[5] 工作组织与实施 - 审计部负责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6] - 审计部制订方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13] - 各公司选人员组成内控工作办公室,成员回避本部门评价[13] 评价程序 - 内控工作办公室现场测试前提前3日通知被评价单位[16] - 按了解基本情况等步骤对被评价单位现场测试[16] 缺陷认定与报告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错报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或≥营业收入2%[25]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直接财务损失≥1000万元或对外披露有负面影响[26] - 一般和重要缺陷每年至少报告一次,重大缺陷立即报告[21] 其他规定 - 以12月31日为基准日,报告4个月内报出[30] - 评价文件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30] - 重大缺陷提交董事会认定,及时应对并追责[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