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新材(60327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2025年12月)
恒兴新材恒兴新材(SH:603276)2025-12-05 08:31

信息披露规范 - 董事和高管需保证报告和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 - 董事和高管应签署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书面确认意见[4] - 董事和高管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5] 股份及报告要求 - 控股股东等持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需报告[2] - 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4] - 出现影响股价情形时责任人应及时履行内部报告程序[6]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和高管信息披露行为[4] 规范制定与生效 - 本规范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