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氏眼科(301103)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5年9月1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8] - 2025年9月30日至10月14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8] - 2025年10月20日股东会批准激励计划[9] - 2025年12月5日董事会通过首次授予议案[9] 激励计划要点 - 授予条件含财报及内控审计无否定意见等[13] - 授予条件要求激励对象近12个月无违规[14] 首次授予情况 - 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2月5日[17] - 首次授予数量510.00万股[17] - 首次授予人数240人[17] - 首次授予价格13.00元/股[17] 合规情况 - 激励实施后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18] - 首次授予安排及事项符合相关规定[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