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林生物(00040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派林生物派林生物(SZ:000403)2025-12-04 12:32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除特定三项外,指标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或营收、净利润1%需报告[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需报告[8] - 涉案超100万元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达1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8]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形需报告[10] -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变更需及时报告[10] 报告流程与要求 - 知情人应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董事长并知会董秘,24小时交书面文件[12] - 董秘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报董事长并依规提交审议披露[12] - 书面报送材料含事项原因、协议、批文等内容[12] - 相关部门对外报送前需申请流程审批[12] 内部管理与责任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3] - 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为董事等[14] - 第一责任人应制定报告制度指定联络人报证券部备案[14] - 总经理等应敦促部门和子公司收集上报[15] 保密与培训 - 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6] - 董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培训[17]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5] - 因未上报致信息披露违规由相关人员担责[15] - 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可处分相关人员[15]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实施[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