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00286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钧达股份钧达股份(SZ:002865)2025-12-04 11: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特定情形下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11]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自行召集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2] 提案权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15]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选举董事用累积投票制[15]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18] 会议相关 - 通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定后不变[19]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主持规定 - 股东会一般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副董事长或推举的董事主持[26] 投票权征集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4]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9] - 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9] 重大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40] 方案实施 - 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无法实施可调整[48]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8] 交易审批 - 非日常业务交易按标准分别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决定或审议[52] - 关联交易按金额分别由董事会、股东会审议[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