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源(30010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知情人范围[6] 管理与责任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2] - 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保密工作负责人[3] 保密规定 - 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3]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以上[9] - 完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1]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送档案[12] “高送转”定义 - “高送转”指每十股送红股与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达或超五股[13] 股份买卖申报 -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应于2个交易日内向董秘申报[16] 自查与报送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18]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公司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8] 信息控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讨论重大事项应控制信息知情范围[15] - 公司向相关股东提供未公开信息,应经董秘备案并签保密协议[16] 董事表决 - 公司董事审议非公开信息议案,关联方董事应回避表决[16] 制度实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