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源(30010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累积投票制实施 - 公司实施累积投票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 - 累积投票制股东表决权为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2] - 当选董事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4] 规则说明 - 职工代表董事不适用本细则[3] - 独董与非独董分开投票计权数[3][4] - 投票违规视为弃权或无效[4] 后续安排 - 当选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需后续选举[5] - 细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6]
累积投票制实施 - 公司实施累积投票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 - 累积投票制股东表决权为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2] - 当选董事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4] 规则说明 - 职工代表董事不适用本细则[3] - 独董与非独董分开投票计权数[3][4] - 投票违规视为弃权或无效[4] 后续安排 - 当选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需后续选举[5] - 细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