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源(3001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新开源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由自然人担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 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和《博爱新开源 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