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603131) -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范围 - 包括金融资产、存货、合同资产和非流动非金融资产[2] 金融资产减值计提方法 -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分一般和简化方法[5] -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未显著增加按未来12个月计量[6] 各类资产减值准备计量 - 应收票据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分组合[7] - 应收账款用简化方法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分组合[7] - 其他应收款依信用风险情况采用不同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分组合[7][8] - 库龄1年以内存货除有跌价证据外不计提,1年以上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9]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按金融资产减值计量办法施行[9] - 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减值迹象,部分每年测试[9] 审批标准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当期损益影响超标准由董事会审批,未达由总经理审批[16] - 会计年度累计核销金额超标准由董事会审批,未达由总经理审批[16] 管理流程 - 相关责任部门定期或年末检查资产,报告减值情况[13] - 财务部商定并提出资产减值准备方案[13] - 公司对已计提减值资产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核销未收回资产[14] 信息披露 - 财务部在附注披露当期和累计确认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情况[19] 子公司规定 - 控股子公司参照制订资产减值准备管理细则[21]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