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603131)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上海沪工上海沪工(SH:603131)2025-12-04 09:46

内审部人员与报告要求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内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二人[8]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8] - 内审部一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审计流程规定 - 离任审计、临时性审计等需提前三天报分管领导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12] - 内部审计通知书在审计实施五日前送达[12]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七日内申诉[12] - 审计委员会接到申诉后十五日内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13] 档案与资料保存 - 内审部在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建立档案并在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归档[20]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时间不得低于十年[21] 特定审计工作安排 - 内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15] - 内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7][18][19] - 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0] - 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由内审部审计[21] - 内审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21]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 公司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建立控制制度[22][23] - 公司存在多级下属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各级下属企业管理控制制度[23] - 公司对分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比照控股子公司要求安排[23]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16]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由内审部负责[25] - 公司需根据内审部及审计委员会相关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5] - 公司应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6]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或指出重大缺陷,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26]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26] 人员考核与责任追究 - 公司建立内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工作绩效[28] - 对表现优秀的内审人员给予奖励,违规人员依规处理[28] - 审计人员违反制度,由审计委员会责令纠正并惩处[28] - 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不配合审计等行为,公司追究责任[2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