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60313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沪工上海沪工(SH:603131)2025-12-04 09:46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计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等,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 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 第八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委员会应至少有一名成员为专业 会计人士。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