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60313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沪工上海沪工(SH:603131)2025-12-04 09:46

提名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4] - 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主持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5][9] 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建议[6][7] 会议相关 - 不定期开会,三种情况发生时三日内发通知[8][10] - 会议通知提前三日书面送达,紧急时可通讯通知[8] - 应由两名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成员调整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未提书面意见,董事会可调整成员[12] 工作配合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办公室和人力部配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