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60313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沪工上海沪工(SH:603131)2025-12-04 09:46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薪酬与考核工作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等,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 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董事会任命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 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