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60313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各级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各级子公司是指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绝对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相对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 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