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60313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4] - 通过上交所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6]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3]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3]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高在任职通过后二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5] - 信息变化、离任后二日内委托申报[5] 减持及执行披露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二日内报告并公告[7]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二日内披露[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