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沐邦(603398) -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沐邦高科沐邦高科(SH:603398)2025-12-04 09:46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报告义务人[3] - 控股股东及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应报告[6] 报告金额标准 - 常规交易重大事项数据占比达10%以上且有绝对金额要求[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上需报告[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以上或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6] - 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报告[18] - 营业用主要资产处置超总资产30%需报告[22] 其他报告情形 - 提供担保交易无论金额均需报告[13] - 除董事长等外董高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报告[23] - 5%以上股份质押、冻结等需及时报告[23][24]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大需报告[24] 报告相关规定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6] - 公司证券部是重大信息管理机构[5] - 董高自事项变化2个工作日内提交最新资料[24] - 电话或口头报告需1个工作日内补书面或邮件报告[27] - 报告人知悉当日报告证券部、董秘[28] - 未履行义务公司可处分并索赔[30]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适用相关规则及章程[32] - 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33]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