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沐邦(603398) -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编 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保护投资者及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司应当按 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定期报告。 第三条 定期报告的内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的定期报告不得披露。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审核,由审计委 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 在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时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 审计委员会成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 者有异议的,应当在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时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及时向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