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构成与产生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5] - 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13]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14]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可能[15]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制定政策流程[18]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8]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6] 审计委员会决策与会议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开临时会议[28]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8] - 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8] - 独立董事委员不能出席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29] - 委员连续两次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资格[29] 审计委员会相关时间要求 - 董事会收到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35] - 董事会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临时股东会在提议后两个月内召开[32]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不少于10年[34] 审计与披露要求 - 公司披露年报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0][11] - 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背景、经历及变动情况[36]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年报审计时间,督促按时提交报告[38]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年报并形成书面意见[38] - 对年报表决,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38] - 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改聘需多流程并披露[39] - 续聘或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需评价并经流程[39][40]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披露标准,及时披露事项及整改情况[36] - 董事等发现财务报告问题,董事会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36] 细则生效 - 本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2]
和顺科技(30123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