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科技(301237) -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和顺科技和顺科技(SZ:301237)2025-12-04 09: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首次发行A股2000万股,3月23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6] - 公司发起人范和强、张静、范顺豪持股比例分别为51%、29%、20%[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期限要求[1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有权按持股份额获得股利等利益分配[2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就相关事项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等起诉[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8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9]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不应低于三分之一,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99]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00]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03]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1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5天通知成员[112]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2]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23]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3]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1]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32] - 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5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