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君股份(002651) -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5年12月)
内部控制评价相关 - 分年度评价和日常评价,年度评价在每年年度结束后至年报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完成[4] - 内容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要素[7] - 程序含制定方案、组成工作组等环节[11] - 检查评价可运用个别访谈等方法收集证据[12] 内部控制缺陷相关 - 按成因、表现形式、影响程度分类[15] - 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错报<资产总额0.5%为一般缺陷;0.5%≤错报<1%为重要缺陷;错报≥1%为重大缺陷[16]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 - 基准日为12月31日,应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21] - 以内部环境等要素设计,披露评价过程等内容[21] - 一般至少应包括评价工作总体情况等内容[21] 缺陷认定与整改相关 - 重大、重要缺陷由董事会予以最终认定[19] - 认定的重大缺陷,公司及时采取应对策略,追究责任[19] - 重大缺陷由经营管理层负责整改,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20] 其他 - 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年度评价结果等资料编制报告,报经董事会批准后对外披露或报送[23] - 定量判断标准所指财务指标值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