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胜创建(00896) - 致登记股东信函 – 有关发佈公司通讯安排之提示信函 (附回条)
公司通讯发布方式 - 2024年12月23日起采用电子通讯向股东发公司通讯,仅应要求发印刷本[3] - 在www.hanison.com和www.hkexnews.hk发布,鼓励股东订阅联交所讯息提示服务[4] - 可供行动的公司通讯以电邮个别发送,无有效电邮发印刷本[5] 股东电邮地址相关 - 股东有责任提供有效电邮,无效则发印刷本并索要地址[3] - 提供多地址仅最后地址用于登记[4] - 可扫描二维码或填回条交登记处提供电邮[6] 印刷本要求及有效期 - 应书面要求免费寄印刷本,要求有效期一年[8] - 超过一年前收取印刷本要求无效[8] - 选项3要求收取印刷本请求一年后或提前失效[10] 回条相关规定 - 选项1无需交回回条[10] - 选项3划“✓”不登记电邮只收印刷本[5] - 联名股东需联合签署回条才有效[6] - 未签署或填写不正确回条作废[7] - 公司不处理回条上额外指示[8] 其他 - 公司通讯含董事报告、年度账目等文件[2] - 可供行动的通讯指要求股东行使权利或作选择的通讯[1] - 详情载于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部分[9] - 有疑问联系登记处,电话(852) 2862 8688,周一至周五9:00 - 18:00[9] - 回条个人资料用于电子发布通讯,可书面申请查阅修改[ii][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