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小面(0240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4] - 设主席1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每年与公司审计机构举行至少两次会议[9] - 就外部审计机构委任等向董事会提建议[8] - 监察公司财务报表等报告完整性并审阅重大判断[8] - 检讨公司财务控制等系统[9] 信息提供与议案处理 - 公司内部审计和财务相关部门负责人提供书面资料[12] - 会议审议资料形成书面议案呈报董事会讨论[12] 会议相关规定 - 财报公布前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5] - 委员提议临时会议,主席10日内召集,2名以上委员提议可召集[15] - 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10年[18] - “以上”含本数,“低于”“过”不含本数[20] - 细则未明确按相关法律和章程执行并及时修订[20] - 细则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21] - 细则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主板挂牌交易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