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顺科技(001400) -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江顺科技江顺科技(SZ:001400)2025-12-03 13:02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15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设立时发行45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8][13] - 发起人张理罡等6人认购股份及持股比例不同[13]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10%[15]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公司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10%,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25%,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5%以上股份股东、董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股东可要求董事会执行[22][23] - 股东对违法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30]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39][4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董事会收到提议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44][45]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78]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8]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人员包括持有1%以上股份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88]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94]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4]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未来无重大资金支出且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30%[110]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110] 其他事项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26]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