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流程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续聘同一审计机构可不再开展选聘工作,由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10] 评分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计算公式为(1-|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要素所占权重分值[10] 费用与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相关情况[10] - 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1] 选聘文件与资料保存 - 选聘文件应包含基本信息、评价要素、具体评分标准等内容[7]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 改聘情形与流程 - 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包括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五种[15] - 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审计委员会需尽职调查后向董事会提议,填补空缺并提交下次股东会审议[15] - 除应改聘情况外,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不得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5] - 拟解聘或不再续聘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议案时需全面了解和评价前后任事务所并形成意见[15]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通知,前任可在股东会上陈述意见[16] - 拟改聘应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16] 监督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及审计工作进展[18]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变更事务所、执业质量等五种情形[18] - 承担审计业务事务所若分包、审计质量问题等严重情形,股东会决议后不再聘用[18]
江顺科技(00140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