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顺科技(001400) -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组织架构、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1)
江顺科技江顺科技(SZ:001400)2025-12-03 13:0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5名增加至7名,新增1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2][3][4]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全面修订,涉及表述修改、内容增减等[4] - 公司拟修订、制定、废止部分治理制度,共涉及38项[6][7]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5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人民币1元[12] - 公司股份总数和已发行股份数均为6000万股,均为普通股[1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1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5]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8]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1] -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31]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2]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33] 其他规定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