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兰仪表(30130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活动的管理,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切实保护公司 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了通过投资来增加财富,或谋求其 他利益,将公司拥有的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而获得另一项资产的活动。对外投资 指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经济实体的股权; (三)对现有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收购其他公司资产或业务; (五)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七)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八)其他投资。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