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兰仪表(30130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真兰仪表真兰仪表(SZ:301303)2025-12-03 12:3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有3次以上通报批评等不良记录[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3]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权利[13] - 公司最迟应在发布选举股东会通知公告时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材料[14]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6] - 提前解除职务,公司应披露理由;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规定,60日内完成补选[17]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其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7]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及时披露[22] - 部分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专门委员会设置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以上[24]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应召开专门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其事先认可[24] - 不迟于规定的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提供相关会议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2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6] - 履职时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28] - 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当至少保存十年[33] 独立董事其他要求 - 原则上最多可在除本公司以外的2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0] - 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15日[30] - 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报深交所备案[31] 其他规定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不完整等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重大业务往来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或深交所认定的重大事项[37] - 任职指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37] - 制度中“以上”“不少于”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