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兰仪表(301303) - 公司章程
真兰仪表真兰仪表(SZ:301303)2025-12-03 12: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73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880万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0880万股,均为普通股[14] 股权结构 - 设立时华通机电集团持股600万股,占比50%;李诗华持股180万股,占比15%等[14] - 董事会3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7]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5]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7]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36] - 重大交易事项多项指标超一定比例需审议[37]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6] - 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利润,现金分配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10%[109][110] 信息披露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等[10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80]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2] 独立董事相关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91]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至少2名[96]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