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兰仪表(30130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8] 档案报备与保存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需保存至少十年[14] 信息报送规定 - 专门责任人向董事会秘书报送相关情况和登记表时限为事项重要时点发生当日[11] - 对外报送涉及内幕信息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报送时限为事项发生当日[13] 重大事项要求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按规定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6]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19] -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应于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9] 自查与追责 - 公司在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21]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公司应核实追责,在二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情况及处理结果[21] 违规处理 - 违反本制度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董事会将视情节问责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23] - 公司内部任职人员违反制度,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等处分[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违反制度,董事会发函提示风险,违规交监管部门处罚[25] - 中介服务机构违反制度,公司提示风险、终止合作,违规提请监管机构处罚[25] - 内幕信息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管理责任,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