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兰仪表(30130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年 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