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60053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12]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2]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独立董事任召集人[23] 董事任职与职责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8] 重大交易审议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多指标达10%以上或特定金额须董事会审议[1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且占净资产值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由董事会审议[16][17]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人履职[27]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提前二日通知,紧急情况不限[27]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28][35] 其他规定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提前一日送达董事会秘书[29] - 审议关联交易有委托限制,一名董事不超接受两名董事委托[30]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多样,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6][38]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十年,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38][39] - 本规则2024年4月原议事规则废止,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