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天伟业(30068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担保额度与审议规则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近一期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担保申请与审核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0] - 董事会审核两项以上对外担保申请应逐项表决,且均需全体成员2/3以上同意[13] 担保合同与管理 -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并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签署[14] - 财务负责人及其下属部门负责对外担保统一登记备案管理[14] - 需保存对外担保相关文件资料并按季度填报情况表[14] 风险控制与责任 - 应对被担保人经营和财务情况跟踪监督以控制风险[14] - 被担保债务展期继续担保视为新担保,需履行申请审核和披露义务[15]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7] - 相关审核部门及人员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被追究责任[17] 制度适用与生效 -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子公司适用本制度[1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19]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