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7] 自行召集股东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披露前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股东会通知相关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1] - 股东会通知应在召开五日前披露有助于股东决策的资料[11]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2] 股东会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投票权征集与投票制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19]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21] - 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2] 方案实施与决议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3]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决议撤销与违规处理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4] - 上市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交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26]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要求,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27]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规,证监会责令改正,严重者实施证券市场禁入[27]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9]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赛轮轮胎(601058) - 赛轮轮胎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