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通葡(60036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与提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1/2以上为独立董事[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于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2] - 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3] 职责与方案审批 -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考核[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7] 实施细则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