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6005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狮头股份狮头股份(SH:600539)2025-12-03 10:32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 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任、被 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 原因。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 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 除《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另有规定外,出 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