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60053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的职责须至少包括 以下方面: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 见;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工作的监督作用,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 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 员会与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