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有关规定, 并结合《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及本制度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 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