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东方材料东方材料(SH:603110)2025-12-03 10:16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3] - 委员提名由董事长等进行,经董事会选举产生[3] - 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3] 会议相关 - 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6] - 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主任委员5天内反馈并召集会议[6] - 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6] 决议与资料保存 - 决议表决一人一票,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8] 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