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60311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东方材料东方材料(SH:603110)2025-12-03 10:15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锡鸿晟鼎融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提名吴晓俊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 人已同意出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与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 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 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 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 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