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莱(603987) -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工作规则[3] 人员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成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会议规则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5] - 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5] - 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4] - 会议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形式[5] 其他规定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5] - 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至少十年[6] - 工作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