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莱(603987) -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康德莱康德莱(SH:603987)2025-12-03 09:46

公司治理 - 公司设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3] -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高级管理人员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出现特定情形应按规定解除职务,部分需30日内解除[4] - 经理层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规所得归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5][6][7] 总经理办公会 - 至少每月召开一次,总经理可临时召开[8] - 由总经理召集,议题由其决定[8] - 会前至少2日通知参会人员[9] - 采取集体讨论、总经理决策的议事方式[8] - 总经理不能主持应指定人员代其主持并明确委托内容等[8] -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记录整理和纪要发布,纪要由总经理签发[9] - 研究报请董事会审议事项后需报告讨论和表决情况[10] 报告与保密 - 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日常生产经营情况,保证真实准确[10] - 遇重大事故等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10] - 总经理可采用多种形式报告[10] - 出席及列席人员需保管材料,内容披露前保密[10] 细则相关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10] - 细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0]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1] 公司信息 - 公司为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