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高股份(605086)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修订)
龙高股份龙高股份(SH:605086)2025-12-03 09:00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 资融券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 6 个月的; 第一条 为加强对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