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日新(30116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董事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5] 投票规则 - 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9] - 每位投票人所选候选人数不能超过应选人数[10] - 投票总数多于全部表决权无效,少于则有效,差额视为弃权[10]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10] 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12] - 得票数相同致当选人数超拟选人数有不同处理方式[14] - 当选董事人数不足应选人数有相应处理办法[14] - 三轮选举未达拟选人数,原任董事不能离任并再次召集会议[14] 细则规定 - 细则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