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健康(00217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澳洋健康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含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委员会委员选举一名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