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健康(00217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澳洋健 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