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电国际(600969) - 郴电国际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郴电国际郴电国际(SH:600969)2025-12-02 10:17

报告义务人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3] 人员变更与报告 - 人员变更需2日内向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变更备案登记[6]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变动或辞职需报告[13] 重大合同交易报告标准 - 涉及总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0] - 产生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10]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0]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12] - 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2] 重大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股东情况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报告[15] 一般交易报告标准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6] - 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16] - 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16] - 交易标的相关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16]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16] 重大信息呈报规定 - 重大信息呈报前知悉人员原则上不超三人[19] 报告义务补充规定 - 董事会秘书认为必要时,报告义务人2个工作日内提交进一步相关文件[20] 责任追究与制度生效 - 发生应上报事项未及时上报,公司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23]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