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城(60041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流程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10日内书面反馈[5] - 董事会同意召开,5日内发通知[5] - 股东请求未获董事会同意或未反馈,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6] - 审计委员会同意,5日内发通知[6] 临时提案与通知 - 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9]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公告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9] 股权登记与会议日期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延期取消规定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3] 投票权征集与制度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6]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6] 会议记录与方案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20] 回购决议与撤销 - 公司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20]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1]